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53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五八一號

定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8 月 12 日

法官林清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五八一號

聲請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九十二年度執聲字

第一四一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由

受刑人陳正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偽造文書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十二 日

法 官 林 清 吉

書記官 陳 美 月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十四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五八一號於民國 92 年 08 月 12 日裁判,案由為定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相關課程

讀到這裡,下一步可以學的:

  • 判決實戰這門課教你拆解判決書結構、快速定位爭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