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 原告
- 真相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即清算人
- 劉健成會計師
- 被告
- 甲○
- 被告
- 乙○○
上列被告因97年度訴字第87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一、原告方面:
(一)聲明:求為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1,801,615 元,並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並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陳述:被告侵權行為之事實經過如起訴書所載。
二、被告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不受理之判決者,對於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被訴侵占部份,業經刑事判決諭知無罪,依照上開說明,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自應均予以駁回。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洪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