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催字第7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0 月 04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催字第709號聲 請 人 泰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單文時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無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無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股票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股票。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股票,本院將宣告該股票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 100年度司催字第709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 │無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零股 │1 │344 │ │ ├─┼───────────────┼──────────────┼────┼───┼────┼───┤ │2 │無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零股 │1 │113 │ │ ├─┼───────────────┼──────────────┼────┼───┼────┼───┤ │3 │無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零股 │1 │100 │ │ ├─┼───────────────┼──────────────┼────┼───┼────┼───┤ │4 │無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零股 │1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