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46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466號
- 聲請人
- 瀚宇杰盟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范伯康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9月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0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5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一庭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本票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466號│ ├─┬─────────┬─────────┬───────────┬───────────┬────────┬────────┬──┤ │編│ 發 票 人 │擔 當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到 期 日 │金 額(新臺幣)│ 本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 │ │ ├─┼─────────┼─────────┼───────────┼───────────┼────────┼────────┼──┤ │1 │亞育資訊股份有限公│ │95年6月19日 │96年3月31日 │1,000,000元 │ │ │ │ │司 張碧林 方敏玲│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