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4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9 月 0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466號聲 請 人 瀚宇杰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伯康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9月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0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5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9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梅欽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9 日書記官 羅伊安 ┌──────────────────────────────────────────────────────────────────┐ │本票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466號│ ├─┬─────────┬─────────┬───────────┬───────────┬────────┬────────┬──┤ │編│ 發 票 人 │擔 當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到 期 日 │金 額(新臺幣)│ 本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 │ │ ├─┼─────────┼─────────┼───────────┼───────────┼────────┼────────┼──┤ │1 │亞育資訊股份有限公│ │95年6月19日 │96年3月31日 │1,000,000元 │ │ │ │ │司 張碧林 方敏玲│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