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5 分鐘讀完 全文 1,82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60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22 日

法官施月燿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60號

聲請人
張立群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1年2月15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65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 年12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60號│├─┬───────────────┬──────────────┬────┬───┬────┬───┤│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號│ │ │ │ │ │ │├─┼───────────────┼──────────────┼────┼───┼────┼───┤│1 │光友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3 │ │1張 │530,000 │ ││ │ │ │ │ │股 │ │├─┼───────────────┼──────────────┼────┼───┼────┼───┤│2 │光友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15 │ │1張 │530,000 │ ││ │ │ │ │ │股 │ │├─┼───────────────┼──────────────┼────┼───┼────┼───┤│3 │光友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3 │ │1張 │630,000 │ ││ │ │ │ │ │股 │ │├─┼───────────────┼──────────────┼────┼───┼────┼───┤│4 │光友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16 │ │1張 │114,872 │ ││ │ │ │ │ │股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施月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吳昀蔚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