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85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5 月 15 日
- 當事人開元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蔡政治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8595號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開元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政治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辣妹子國際餐飲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含解散前全體股東登記資料)及其全體股東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陳報相對人即債務人辣妹子國際餐飲有限公司有無呈報清算事件,並列清算人或全體股東為法定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