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補字第290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290號
- 原告
- 世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東隆
601室
上列原告與被告易復興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伍佰陸拾伍萬柒仟壹佰叁拾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伍萬柒仟零叁拾肆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七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290號
601室
上列原告與被告易復興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伍佰陸拾伍萬柒仟壹佰叁拾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伍萬柒仟零叁拾肆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七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補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