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2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26號
- 原告
- 朋馳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華子玲
- 訴訟代理人
- 周正民
- 被告
- 慈光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黃花鈴
- 被告
- 李順凱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顏岑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 年6 月20日下午4 時1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2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 年6 月20日下午4 時1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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