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88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88號
- 原告
- 圳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若雯
- 訴訟代理人
- 張孟茹律師
- 被告
- 榮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旭杰
- 訴訟代理人
- 林攸彥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姜鈺君律師
- 複代理人
- 謝佳蓉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八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另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 年度訴字第235 號公司法事件之行政訴訟之法律關係,其是否成立,為本訴訟之先決問題,經於民國102 年4 月8 日裁定命在上開行政訴訟終結以前停止本件訴訟程序。
二、茲查明前揭行政訴訟業已於105 年9 月8 日終結,此經本院於105 年11月24日調得最高行政法院105 年度判字第466 號卷後,查核屬實。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