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03 日
  • 法官
    許碧惠
  • 法定代理人
    邢延華、張芬蘭

  • 原告
    陳金海
  • 被告
    遠控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21號 原   告 陳金海 訴訟代理人 黃旭庭 被   告 遠控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邢延華 陳衍君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許麗紅律師 法定代理人 張芬蘭 號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庭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3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許碧惠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3 日書記官 蔡岳霖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