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01 月 20 日
  • 法官
    黃欣怡
  • 法定代理人
    謝吳沛

  • 當事人
    品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86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品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吳沛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安安人力仲介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2 年12月1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不服,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陸拾伍萬玖仟壹佰壹拾伍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壹萬零柒佰肆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欣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0  日書記官 詹志鵬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