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再簡抗字第2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再簡抗字第2號
- 抗告人
- 寬越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宇航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田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02 年度湖再簡字第1 號再審之訴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2 年5 月22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 法 官 林政佑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再簡抗字第2號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田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02 年度湖再簡字第1 號再審之訴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2 年5 月22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 法 官 林政佑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再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