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5597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5597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佑達報關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彰麟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安逸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謝素貞之最新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5597號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安逸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謝素貞之最新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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