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082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訴字第1082號
- 原告
- 晨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宇宸
- 訴訟代理人
- 許傑誠
- 被告
- 凱利紙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蔡茶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2
年12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確認被告執有如附表一所示支票之支票債權不存在。
被告應將前開支票貳紙返還原告。
被告應將如附表二所示動產返還原告。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叁拾叁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原告提供紙類原材料委由被告負責將該紙類產品加工;被告因營業資金短缺,故央求原告需就交付之原材料預付加工款項,原告遂開立如附表一所示之支票2 紙交予被告,嗣被告經營發生問題,原告經多次聯繫確認被告已無法再履行本件加工合約,本件合約因可歸責被告之事由致給付不能,原告乃依法解除雙方承攬契約。本件加工承攬契約既業經原告依法解除,被告就原告先前交付之系爭原材料,既尚未為加工,則依民法第259 條規定,就原告先前為支付該加工承攬報酬所預先開立並交付被告如附表一所示之支票,即屬被告溢收之費用,被告受有上開未到期承攬報酬利益之原因既已不存在,原告依法自得訴請確認被告所執有如附表一所示支票之支票債權不存在,並請求被告返還前開支票,及請求被告返還所受領原告先前交付如附表二所示之原材料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惟其法定代理人具狀則表示:伊僅係掛名為被告公司負責人,公司實際營運全由訴外人即其子楊政憲操盤運作,因週轉不靈而不知逃往何處、全無音訊等語。
四、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支票2 紙、銷貨單、入庫單、送貨單、轉貨調撥單影本等件為證,堪認原告之主張為可採信。被告前揭所辯,無解於原告依法解除承攬契約後,被告所應負返還如附表一所示支票及附表二動產之責任。從而,原告訴請確認被告所執有如附表一所示支票之支票債權不存在,並請求被告返還前開支票,及請求被告返還如附表二所示之動產,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予以准許。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 票面金額 │票據號碼 │ │ │ │ │ │(新臺幣) │ │ ├──┼────┼────┼────┼──────┼─────┤ │1 │晨鴻國際│第一銀行│102年8月│30萬元 │DA1688605 │ │ │股份有限│劍潭分行│5日 │ │ │ │ │公司 │ │ │ │ │ ├──┼────┼────┼────┼──────┼─────┤ │2 │同上 │同上 │102年10 │30萬元 │DA1688606 │ │ │ │ │月5日 │ │ │ └──┴────┴────┴────┴──────┴─────┘ 附表二: ┌─────────────────┬────┬────────┐ │ 物品名稱 │ 單位 │ 數量 │ ├─────────────────┼────┼────────┤ │茉莉卡(單淋)60T*855MM │ KG │ 890 │ ├─────────────────┼────┼────────┤ │輕塗琥珀卡28T 660*745MM │ 令 │ 212 │ ├─────────────────┼────┼────────┤ │輕塗琥珀卡28T 1000*745MM │ 令 │ 275 │ ├─────────────────┼────┼────────┤ │雪映白牛100G*635MM │ KG │ 777 │ ├─────────────────┼────┼────────┤ │雪映白牛100G*990MM │ KG │ 1146 │ ├─────────────────┼────┼────────┤ │雪映塗佈白牛130G*790MM │ KG │ 400 │ ├─────────────────┼────┼────────┤ │雪映白牛100G 635*1092MM │ 令 │ 94 │ ├─────────────────┼────┼────────┤ │雪映白牛120G*635MM │ KG │ 534 │ ├─────────────────┼────┼────────┤ │雪映白牛120G*890MM │ KG │ 579 │ ├─────────────────┼────┼────────┤ │雪映白牛120G 890*1196MM │ 令 │ 275 │ ├─────────────────┼────┼────────┤ │KA歐風牛皮紙(PB) 125G*1000MM │ KG │ 270 │ ├─────────────────┼────┼────────┤ │KA歐風牛皮紙(PB) 140G*990MM新 │ KG │ 340 │ ├─────────────────┼────┼────────┤ │雪映白牛150G*890MM │ KG │ 126 │ ├─────────────────┼────┼────────┤ │雪映白牛150G*790MM │ KG │ 140 │ ├─────────────────┼────┼────────┤ │雪映白牛180G*790MM │ KG │ 361 │ ├─────────────────┼────┼────────┤ │雪映白牛180G*890MM │ KG │ 170 │ ├─────────────────┼────┼────────┤ │雪映塗佈白牛110G*790MM │ KG │ 343 │ ├─────────────────┼────┼────────┤ │雪映塗佈白牛110G*890MM │ KG │ 513 │ ├─────────────────┼────┼────────┤ │雪映塗佈白牛130G*635MM │ KG │ 374 │ ├─────────────────┼────┼────────┤ │KA歐風牛皮紙(PB) 115G*790MM │ KG │ 272 │ ├─────────────────┼────┼────────┤ │KA歐風牛皮紙(PB) 125G*900MM新 │ KG │ 150 │ ├─────────────────┼────┼────────┤ │KA歐風牛皮紙(PB) 140G*800MM新 │ KG │ 480 │ ├─────────────────┼────┼────────┤ │茉莉卡60T*715MM崇翔保留 │ KG │ 389 │ ├─────────────────┼────┼────────┤ │茉莉卡60T*745MM │ KG │ 1647 │ ├─────────────────┼────┼────────┤ │雪映白牛100G*890MM │ KG │ 910 │ ├─────────────────┼────┼────────┤ │CH歐風牛卡337G*990MM │ KG │ 5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