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補字第7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特別股股息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08 月 18 日
  • 法官
    劉瓊雯

  • 當事人
    世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補字第788號原   告 世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茂雄 被   告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特別股股息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仟柒佰玖拾陸萬肆仟壹佰壹拾肆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拾柒萬零壹佰叁拾陸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8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瓊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8  日書記官 劉晏瑄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