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660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660號
- 原告
- 萬壘砂石有限公司(已解散)
- 原告
- 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楊宗霖
- 原告
- 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王慕嚴
- 原告
- 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吳文中
- 原告
- 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林文連
- 原告
- 萬壘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水連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漢榮律師
- 複代理人
- 侯傑中律師
- 被告
- 大同瓷土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得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3 年9 月10日上午9 時30分 ,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二、依證人103年8月19日陳報狀,請兩造表示意見。
三、請兩造就兩造合作開採砂石及承租土地、水土保持地等地號提出相關位置圖,並將繕本送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