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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抗字第196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10 月 21 日

法官謝佳純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抗字第196號

抗告人
慈億國際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陳翠華
相對人
林中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4年8月13日本院104年度司票字第4417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抗告駁回。 抗告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程序,法院僅就形式上審查是否准許強制執行,此項裁定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714號、57年台抗字第76號判例可資參照)。

二、本件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5張本票(下稱系爭本票),系爭本票並有記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因系爭本票均已屆清償期,經相對人遵期向抗告人為提示,要求相對人付款,仍未獲清償,爰聲請原法院裁定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本票金額,及自附表所載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准予強制執行等情,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本票為證。

三、抗告意旨略以:目前雙方已有協商還款等語。爰依法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

四、經查,法院就本票裁定事件僅就本票是否具備形式要件而為審查,本件原審法院依非訟事件程序審查,認系爭本票已符合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而為准予強制執行之裁定,經核並無違誤。至抗告人所稱已有協商還款一事縱使屬實,亦係對實體事項上之抗辯,揆諸首揭規定與判例意旨,應由抗告人另行提起實體訴訟,以資解決,要非本件非訟程序所得審究,抗告人執上情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準此,原審法院據此裁定系爭本票准予強制執行,並無不當,本件抗告人以上開事由提起抗告,洵無足採。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爰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僅得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後10日內,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及繳納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再抗告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間有民事訴訟法第466 條之1 第1 項但書或第2 項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謝佳純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1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發  票  人│金      額│到 期 日│發 票 日│利息起算日│
│號│          │(新臺幣)│        │        │          │
├─┼─────┼─────┼────┼────┼─────┤
│1 │慈億國際有│3,000,000 │未記載  │104年7月│104年7月21│
│  │限公司、陳│          │        │20日    │日        │
│  │翠華      │          │        │        │          │
├─┼─────┼─────┼────┼────┼─────┤
│2 │慈億國際有│3,000,000 │未記載  │104年7月│104年7月21│
│  │限公司、陳│          │        │20日    │日        │
│  │翠華      │          │        │        │          │
├─┼─────┼─────┼────┼────┼─────┤
│3 │慈億國際有│3,000,000 │未記載  │104年7月│104年7月21│
│  │限公司、陳│          │        │20日    │日        │
│  │翠華      │          │        │        │          │
├─┼─────┼─────┼────┼────┼─────┤
│4 │慈億國際有│1,257,500 │未記載  │104年7月│104年7月21│
│  │限公司、陳│          │        │20日    │日        │
│  │翠華      │          │        │        │          │
├─┼─────┼─────┼────┼────┼─────┤
│5 │慈億國際有│11,200,000│未記載  │104年7月│104年7月21│
│  │限公司、陳│          │        │20日    │日        │
│  │翠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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