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488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488號
- 原告
- 祈福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亦寬
- 訴訟代理人
- 陳怡穎兼送達代收人
- 訴訟代理人
- 吳復興律師
- 被告
- 郭先水
- 被告
- 江寧華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鄭智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贈與行為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一百零四年九月三十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被告涉有偽造文書犯罪嫌疑,牽涉本訴訟事件之裁判,裁定命在刑事訴訟終結以前停止本件訴訟程序。
二、經查該刑事案件業已終結,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6758號案件卷宗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 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