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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2 月 25 日
  • 法官
    蘇珈漪

  • 當事人
    永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呂淑霞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94號聲 請 人 永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文馨 代 理 人 呂淑霞 聲請人因遺失臺北市北投區農會支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2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臺北市北投區農會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79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蘇珈漪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簡吟倫 ┌─────────────────────────────────────────────────────┐ │支票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94號│ ├─┬────────┬─────────┬──────────┬───────┬─────┬───────┤ │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 ├─┼────────┼─────────┼──────────┼───────┼─────┼───────┤ │1 │忠全工程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農會 │永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62,034元 │FA0203908 │103年9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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