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484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484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寶葳服飾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窈如
- 訴訟代理人
- 徐偉峯律師
- 複代理人
- 尤彰澤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盛博紡織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彰惺
- 訴訟代理人
- 洪堯欽律師
劉健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484號
劉健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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