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4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7 月 1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484號原 告 即反訴被告 寶葳服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窈如 訴訟代理人 徐偉峯律師 複 代理人 尤彰澤律師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盛博紡織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彰惺 訴訟代理人 洪堯欽律師 劉健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子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9 日書記官 陳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