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74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746號
- 上訴人
- 卓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余介閔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奇保科技有限公司(Magic ProtectionTechnology Co . ,Ltd)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5 年7 月15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捌拾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壹萬叁仟零伍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