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92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92號
- 上訴人
- 世界夢公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世界巧克力夢公園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安晴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6 年3 月1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伍佰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柒萬伍仟柒佰伍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