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263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263號
- 聲請人
- 華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建良
- 代理人
- 林猷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6 月30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7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4 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263號 │├─┬────────┬─────────┬──────────┬───────┬─────┬───────┤│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華騰國際科技股份│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台灣泛亞班拿股份有限│5,287元 │AI0000000 │104年3月5日 ││ │有限公司 李建良│限公司內湖分公司 │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