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4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431號

除權判決(票據)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10 月 13 日

法官李冠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431號

聲請人
尚群汽車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長陵
代理人
李俐葳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9月2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22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9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431號│├─┬────────┬─────────┬──────────┬───────┬─────┬───────┤│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郭福助 │新北市汐止區農會 │尚群汽車國際有限公司│17,000元 │FA4985961 │105年4月30日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冠宜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吳旻玲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