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255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255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鄧潤澤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孫燕蓉間返還款項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5 年9 月2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仟零貳拾貳萬壹仟伍佰貳拾壹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拾伍萬叁仟零叁拾陸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陳梅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