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5 月 25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60號聲 請 人 季芹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5 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75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3 月7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筠雅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5 日書記官 陳芝箖 附表: ┌──┬────┬────┬─────┬─────┬─────┬───────┐ │編號│ 發票人 │ 付款人 │ 受款人 │ 支票號碼 │ 票面金額 │ 發票日 │ │ │ │ │ │ │(新臺幣)│(或到期日) │ ├──┼────┼────┼─────┼─────┼─────┼───────┤ │ 1 │季芹 │玉山商業│建發海產號│AK3507525 │21,425元 │103 年11月30日│ │ │ │銀行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東湖分公│ │ │ │ │ │ │ │司 │ │ │ │ │ ├──┼────┼────┼─────┼─────┼─────┼───────┤ │ 2 │季芹 │玉山商業│誠展商行 │AK3507526 │14,805元 │103 年11月16日│ │ │ │銀行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東湖分公│ │ │ │ │ │ │ │司 │ │ │ │ │ ├──┼────┼────┼─────┼─────┼─────┼───────┤ │ 3 │季芹 │玉山商業│誠展商行 │AK3507527 │12,032元 │103 年11月30日│ │ │ │銀行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東湖分公│ │ │ │ │ │ │ │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