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6 年 04 月 17 日

  • 原告
    黃許金蘭黃清月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4月10日言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59號聲 請 人 黃許金蘭 代 理 人 黃清月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4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偉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72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3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陳月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7 日書記官 吳帛芹 附表: ┌─────┬─────────┬─────┬────┐│ │ │ │ ││股票種類 │股 票 字 號 │股票張數 │股 數 │├─────┼─────────┼─────┼────┤│ │ │ │ ││ 仟股 │ 82ND 006540-2 │ 壹張 │ 仟股 ││ │ │ │ │└─────┴─────────┴─────┴────┘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