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128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重訴字第128號
- 上訴人
- 展青科技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世明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楊華中等間請求返還投資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8 年8 月2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51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8 萬3,323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