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1578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15786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莊智穎
- 相對人
- 即債務人
- 億圓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若慧
- 法定代理人
- 張素芬
- 法定代理人
- 許雅琳
- 法定代理人
- 張玉潔
- 法定代理人
- 羅克偉
- 法定代理人
- 黃文宏
- 法定代理人
- 林永宏即林澤鈿
- 法定代理人
- 陳子全
- 法定代理人
- 陳柏憲
- 法定代理人
- 林俊龍
- 相對人
- 即債務人
- 周瑞慶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肆佰柒拾柒萬陸仟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