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5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7 月 15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507號原 告 林桂如 訴訟代理人 林振煌律師 被 告 游淑霞 游靜 謝國夫 高士三 莊子華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楊意平 被 告 郭國堂 游文珍 游文錫 游文頂 游明道 謝玉源 游祥男 游錦堂 游政淳 余靜娟 羅榮忠 陳怡蓉 上 二 人 訴訟代理人 陳璽元 被 告 國有財產局 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郭曉蓉 複 代理 人 王貴蘭 被 告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法定代理人 黃立遠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許文娟 高丞瑋 楊曜嘉 被 告 永太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游森雄 被 告 隆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吳璇珠 被 告 東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闕錦富 被 告 游明傳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游阿燦 被 告 游明樹 游明銓 游鴻昌 闕棟欽 陳勝鴻 陳忠緯 陳秋香 簡秀霞 游德華 游文啟 戴游春 游秀敏 游月鳳 游黃梅 游士賢 游宗燦 游淑玲 游文註 游博淳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范文瓊 被 告 吳康逸 許偉倫 游國淞 游國敏 吳碧鳳(即游國毓之遺產管理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6 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佳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5 日書記官 劉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