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7 月 11 日
  • 法官
    蔡子琪
  • 法定代理人
    呂燄坤

  • 原告
    漢京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7 月4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60號聲 請 人 漢京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燄坤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7 月4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4 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子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1 日書記官 陳紀元 附表 ┌─────────────────────────────────────────────────────┐ │ 107年度除字第260號│ ├─┬────────┬─────────┬──────────┬───────┬─────┬───────┤ │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 ├─┼────────┼─────────┼──────────┼───────┼─────┼───────┤ │1 │王工南營造有限公│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漢京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129,167元 │AA2600089 │106年11月30日 │ │ │司 陳得守 │限公司建成分公司 │ │ │ │ │ ├─┼────────┼─────────┼──────────┼───────┼─────┼───────┤ │2 │王工南營造有限公│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漢京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150,000元 │AA2600090 │107年1月15日 │ │ │司 陳得守 │限公司建成分公司 │ │ │ │ │ └─┴────────┴─────────┴──────────┴───────┴─────┴───────┘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