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649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649號
- 聲請人
- 池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健雄
- 訴訟代理人
- 李秋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月21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51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 107年12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支票附表: │├─┬────────┬─────────┬──────────┬───────┬─────┬───────┤│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池袋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純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5,000元 │ND7614632 │106年4月11日 ││ │蔡健雄 │限公司西湖分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