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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649號

除權判決(票據)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1 月 25 日

法官李嘉慧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649號

聲請人
池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健雄
訴訟代理人
李秋萍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月21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51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 107年12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支票附表: │├─┬────────┬─────────┬──────────┬───────┬─────┬───────┤│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池袋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純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5,000元 │ND7614632 │106年4月11日 ││ │蔡健雄 │限公司西湖分公司 │ │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嘉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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