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2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抗字第97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4 月 30 日

法官孫曉青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抗字第97號

抗告人
春郁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徐郁婷
抗告人
徐福廣
抗告人
徐肇宏
相對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8 年3 月14日本院108 年度司票字第1734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抗告駁回。

抗告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 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程序,法院僅就形式上審查得否准許強制執行,此項裁定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714 號、57年台抗字第76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再本票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對於此項聲請所為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就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為已足。次按抗告,除本編別有規定外,準用第三編第一章之規定,又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為無理由者,應為駁回之判決,民事訴訟法第495 條之1 第1 項、第449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該等規定,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規定,於非訟事件之抗告準用之。

二、本件相對人在原審主張:相對人執有抗告人等為共同發票人,如原裁定所示之發票日為民國106 年9 月16日、票載金額為新台幣(下同)211 萬9,200 元、到期日為108 年2 月21日,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一紙(下稱系爭本票),詎經相對人屆期提示後,尚有40萬6,400 元未獲清償,爰依法聲請裁定許可強制執行等情,業據相對人提出系爭本票為證,原裁定予以准許,並無不合。

三、抗告意旨略以:㈠抗告人春郁有限公司(下稱春郁公司)與相對人間因分期付款買賣關係,約定還款條件為自106 年10月21日起至107 年9 月21日止,按月還款10萬800 元,及自107 年10月21日起至108 年9 月21日止,按月還款7 萬5,800 元,總計211 萬9,200 元,為此,春郁公司於106 年9 月16日另與相對人簽訂履約保證金協議書,提供履約保證金20萬元,擔保前述分期付款之履行。本件抗告人春郁公司與相對人間固有分期付款買賣關係,惟春郁公司既已另簽立履約保證金協議書以為擔保,自無再行簽發本票重複擔保之理,且觀諸系爭本票到期日為108 年2 月21日,顯與雙方議定分期還款截止日108 年9 月21日不符,可徵系爭本票非春郁公司所簽發。又抗告人徐郁婷、徐福廣、徐肇宏則均非前述分期買賣關係之交易主體,更無共同簽發系爭本票之必要。是系爭本票並非抗告人等所共同簽發,相對人據以聲請強制執行,難認有據。㈡又縱認系爭本票為抗告人等共同簽發,惟抗告人春郁公司自106 年10月21日起均依雙方議定日期及金額,按時還款,未有延誤,剩餘票款本金應為25萬4,800 元,相對人聲請就40萬6,400 元票款為強制執行,亦有違誤,應予駁回。爰對原裁定不服,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四、經查,相對人業依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在原審提出與所述相符之系爭本票為證,堪認系爭本票之票據債務確已屆期,相對人得對發票人即抗告人行使追索權,聲請法院裁定准許強制執行,且該聲請事件之性質係非訟事件,法院僅就系爭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即為已足。至抗告意旨上開陳述,核屬實體法律關係之主張,揆之首揭規定與判例意旨,尚非本件非訟事件程序所應審究。從而,抗告人提起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僅得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10日內,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再抗告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委任狀;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格證明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間有民事訴訟法第466 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 項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孫曉青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施盈宇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抗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