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1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交付法庭錄音光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6 月 28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131號聲 請 人 謝諒獲 上列聲請人謝諒獲就其與相對人華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准予交付聲請人本院107年度訴字第39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107年9月25日、107年11月21日、107 年12月25日、107年12月28日言詞辯論期日之法庭錄音光碟。 聲請人就第一項所示法庭錄音光碟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聲請人因未來國內外案件需要,聲請交付全案之法庭錄音光碟。 二、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文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8 日書記官 朱亮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