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4 分鐘讀完 全文 1,22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62號

除權判決(票據)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5 月 21 日

法官蔡子琪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62號

聲請人
慕康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旭仁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5 月15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627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3 月4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子琪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1 日

書記官 簡吟倫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62號│
├─┬────────┬─────────┬──────────┬───────┬─────┬───────┤
│編│發     票     人│付      款      人│受       款       人│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
├─┼────────┼─────────┼──────────┼───────┼─────┼───────┤
│1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   10,000元   │AD0008394 │106年12月29日 │
│  │有限公司汐止分公│限公司汐止分公司  │義基督教醫院        │              │          │              │
│  │司  邱明德      │                  │                    │              │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