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293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293號
- 聲請人
- 方智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盛仁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8月14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6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7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293號│├─┬────────┬─────────┬──────────┬───────┬─────┬───────┤│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千惠園藝社 趙坤│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方智股份有限公司 │30,555元 │JE0321475 │108年2月28日 ││ │銘 │用合作社新市分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