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32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0 月 16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329號聲 請 人 佳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森華 訴訟代理人 張秀夏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9 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茂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81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8 月7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6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劉逸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2 日書記官 施威凱 附表: ┌──┬──────────┬───┬────┬───────────────┬──┐ │編號│ 發行公司 │ 股數 │股票金額│ 股票號碼 │張數│ ├──┼──────────┼───┼────┼───────────────┼──┤ │ 1 │茂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500,000 │100-ND-0000751~100-ND-0000800│ 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