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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06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0 月 30 日

法官徐文瑞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06號

聲請人
鄭銘郎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10月29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3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0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406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股數 │ ├──┼────────┼────────┼─────┤ │001 │聯發紡織纖維股份│087ND0184331-6 │1000 │ │ │有限公司 │ │ │ ├──┼────────┼────────┼─────┤│002 │同上 │087ND0193424-9 │1000 │├──┼────────┼────────┼─────┤│003 │同上 │088NX0023984-2 │240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文瑞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朱亮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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