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0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06號
- 聲請人
- 鄭銘郎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10月29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聯發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3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0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406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股數 │ ├──┼────────┼────────┼─────┤ │001 │聯發紡織纖維股份│087ND0184331-6 │1000 │ │ │有限公司 │ │ │ ├──┼────────┼────────┼─────┤│002 │同上 │087ND0193424-9 │1000 │├──┼────────┼────────┼─────┤│003 │同上 │088NX0023984-2 │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