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2 月 27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82號聲 請 人 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先毅 代 理 人 卓瑞雪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2月18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37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0月2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謝佳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7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482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 ├─┼─────────┼─────────┼─────────┼───────┼─────┼───────┤ │1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408,000元 │0016470 │108年6月5日 │ │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東內湖分│附設醫院 │ │ │ │ │ │ │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