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82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82號
- 聲請人
- 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鄧先毅
- 代理人
- 卓瑞雪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2月18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37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0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482號│├─┬─────────┬─────────┬─────────┬───────┬─────┬───────┤│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408,000元 │0016470 │108年6月5日 ││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東內湖分│附設醫院 │ │ │ ││ │ │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