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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420號

除權判決(票據)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9 月 29 日

法官陳世源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420號

聲請人
東捷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尚偉
代理人
林淯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9 月

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238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8 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世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吳婉萱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109年度除字第420號│
├─┬──────┬──────┬───┬─────┬─────┬───────┤
│編│   發票人   │   付款人   │受款人│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發票日期   │
│號│            │            │      │(新臺幣)│          │ (或到期日) │
├─┼──────┼──────┼───┼─────┼─────┼───────┤
│  │合作金庫商業│合作金庫商業│新北市│340,000 元│AZ5790968 │108 年10月2 日│
│1 │銀行股份有限│銀行股份有限│政府資│          │          │              │
│  │公司南港分公│公司南港分公│訊中心│          │          │              │
│  │司          │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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