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50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9 年 04 月 06 日
  • 法定代理人
    許鍾光

  • 原告
    北美智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債權人聲請對相對人即債務人巷語開發股份有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5008號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北美智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鍾光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對相對人即債務人巷語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一) 繳納裁判費新臺幣伍佰元。 (二) 陳報相對人即債務人巷語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 人或清算人,因該公司已解散。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6   日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