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催字第128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催字第128號
- 聲請人
- 克羅諾斯動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佼育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其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民事訴訟法第539 條第1 項定有明文。已簽名或蓋章之票據,未記載發票年月日及金額或欠缺其中之一而遺失時,不得依前揭規定聲請公示催告(最高法院68年度第1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三)參照)。
二、本件聲請人以其執有如附表所示之票據,因遺失而聲請公示催告云云。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所遺失之票據,既未依票據法第125 條第1 項第2 款、第7 款記載一定之金額及發票年、月、日,依同法第11條第1 項本文規定,此項票據應屬無效,即非「證券」,自不得依上開法條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即不應准許。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支票附表: 109年度司催字第128號│├─┬────────┬─────────┬──────────┬───────┬─────┬───────┤│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克羅諾斯動力有限│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未記載 │ 未記載 │6020467 │ 未記載 ││ │公司 │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 │ │ │├─┼────────┼─────────┼──────────┼───────┼─────┼───────┤│2 │克羅諾斯動力有限│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未記載 │ 未記載 │6020468 │ 未記載 ││ │公司 │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 │ │ │├─┼────────┼─────────┼──────────┼───────┼─────┼───────┤│3 │克羅諾斯動力有限│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未記載 │ 未記載 │6020470 │ 未記載 ││ │公司 │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