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6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066號
- 原告
- 黃筱瑜
- 訴訟代理人
- 薛銘鴻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柏丞
- 被告
- 御香素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樓美美
- 被告
- 樓文豪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謝昆峯律師
張伃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066號
張伃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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