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21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21號
- 聲請人
- 張筱羽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3月3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66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3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三庭
┌─────────────────────────────────────────────────────┐│支票附表: 108年度司催字第662號│├─┬────────┬─────────┬──────────┬───────┬─────┬───────┤│編│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 票 面 金 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期 ││號│ │ │ │ (新臺幣) │ │ ( 或到期日) │├─┼────────┼─────────┼──────────┼───────┼─────┼───────┤│1 │昇展興業有限公司│新北市汐止區農會 │無記載 │27,000元 │FA0018889 │108年9月17日 ││ │ 吳月嬌 │ │ │ │ │ │└─┴────────┴─────────┴──────────┴───────┴─────┴───────┘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