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83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83號
- 聲請人
- 義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儀明
- 代理人
- 鄭瓊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2 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宇萌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608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