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108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1 月 25 日
- 法定代理人張蘭皓
- 原告陳月娥
- 被告千世岱雲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10846號 聲 請 人 陳月娥 相 對 人 千世岱雲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張蘭皓 人即清算人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3,000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提示後,如附表所示金額未獲付款。為此提出該本票6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等情。 二、經查,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 三、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 停止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5 日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魏廷軒 附表: 110年度司票字第010846號 編 發票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 票據號碼 號 (新臺幣) 001 106年1月3日 2,000,000元 107年1月3日 TH0000000 002 106年1月3日 2,000,000元 107年1月3日 TH0000000 003 106年3月10日 6,000,000元 107年3月10日 TH0000000 004 106年3月15日 5,000,000元 107年3月15日 TH0000000 005 106年4月5日 5,000,000元 107年4月5日 TH0000000 006 106年10月24日 1,750,000元 107年4月24日 TH000000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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