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212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212號
- 原告
- Deborah Egly
- 原告
- Christopher Hooker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鍾凱勳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妹嫚律師
- 被告
- 仁仁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春發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項定有明文。次按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同法第2 條第2 項、第15條第1項亦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原告主張被告在位於臺北市○○區○○○路00巷0 號處所進行建物拆除工程,製造高分貝噪音,侵害原告之居住安寧人格法益,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第195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被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經查,被告之公司所在地在臺北市中山區,有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表可參(見本院卷第209 頁),又原告主張之侵權行為地亦在臺北市中山區(見本院卷第12頁),依前開規定,本件自應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玆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民事訴訟法28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