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2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8 月 22 日
- 當事人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健良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266號 上 訴 人 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温健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銓程開發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 年7月2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 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63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萬5,705元 ,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 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2 日民事第三庭法 官 陳菊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2 日書記官 曹永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