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5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15 日
- 當事人簡武隆、詹素桂、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10月13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536號聲 請 人 簡武隆 代 理 人 詹素桂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10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群豐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34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9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文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5 日書記官 朱亮彰 附表: 110 年度除字第536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股數(張數) 001 群豐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91-ND-0000000 至91-ND-0000000 12,000 (共12張) 002 同上 91-ND-0000000 448 (1張) 003 同上 91-NF-0000000 10,000(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