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536號
- 聲請人
- 簡武隆
- 代理人
- 詹素桂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10月13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群豐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34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9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0 年度除字第536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股數(張數) 001 群豐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91-ND-0000000 至91-ND-0000000 12,000 (共12張) 002 同上 91-ND-0000000 448 (1張) 003 同上 91-NF-0000000 10,000(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