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652號
- 聲請人
- 鍾久棠即鍾桂芳之繼承人
- 兼代理人
- 鍾久本即鍾桂芳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2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47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1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股票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1 世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 100,000